| 北京大学每年从3---4月开始办理下一学年度接受进修教师、访问学者有关事宜。2008—2009学年度我校接受进修教师的形式为:国内访问学者、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单科进修。具体接受办法及要求如下:
1、 访问学者
接受对象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等院校教师、科研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申请时,请先填写《北京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北京大学进修教师健康检查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寄至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非学历教育办公室(地址:北京大学红四楼;邮编:100871;电话:010-62767344)。经我校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于6月底发出访问学者邀请函。申请人按通知书的要求及指定时间到北大报到。
访学期间,应完成至少一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由导师评定),合格者由我校发给《访问学者证书》及工作成绩考核登记表,访学期限必须为一年。
申请时,可参考《2008-2009年北京大学访问学者课题目录》。
2、 骨干访问学者
申请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前期申请手续,经北京大学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于6月底发出访问学者邀请函。申请人按通知书的要求及指定时间到北大报到。由于骨干访问学者的名额有限,超出报名计划的申请人,将转为普通的访问学者,即学费由培养单位承担, 其他的待遇都一样。
访学期间,应完成至少一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由导师评定),合格者发给《访问学者证书》及工作成绩考核登记表。访学期限必须为一年。
申请时,可参考《2008-2009年北京大学访问学者课题目录》。
3、 单科进修
接受对象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及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申请时,请先填写《北京大学进修人员推荐表》、《北京大学进修教师健康检查表》
,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书,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寄至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非学历教育办公室(地址:北京大学红四楼;邮编:100871;电话:010-62767344)。经我校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于6月底发出入学通知书。申请人按通知书的要求及指定时间到北大报到。
进修期间,进修教师应严格按进修计划选修课程,一年限定选修八门课,学期结束时,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发给《北京大学进修证书》及成绩单。进修期限为一年。
申请时,也可与各教学单位负责进修教师的教学管理人员联系了解有关课程情况。
4、 办理申请时请注意:
每位申请到北京大学做访问学者或进修的人员,须按《北京大学进修教师健康检查表》的要求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及进修申请表、职称评定复印件、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证复印件一同寄至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非学历教育办公室,方可办理申请。邮编:100871
5、 港澳台地区人员申请到北京大学进修、做访问学者请直接与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非学历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62767344。(附:《北京大学接受港澳台地区进修人员申请表》)
6、 电子信箱:jiaoyx@pku.edu.cn
7、 有关费用标准按教育部规定办理(参见2007年收费标准)
8、 申请到北京大学校本部进修及做访问学者的人员,请按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寄至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非学历教育办公室。邮编:100871
电话62767344
9、 申请到北京大学医学部进修的人员,请直接将申请表寄至医学部(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学院收),邮编:100083
联系电话:82801277;8280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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